第壹,理性精神
理性的概念起源於古希臘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邏各斯”理論。它具有客觀規律和主觀理性思維的雙重含義,主要指客觀性(不同於信念)和邏輯性(不同於感性、情感、欲望等非理性)。
第二,誠實守法的精神
“誠信”作為壹種道德原則,中國自古就有,但作為壹個法律術語,卻是從西方移植過來的。“誠實信用”的直接詞源來自德語的Treu und Glauben和法語的bonnefoi,都與拉丁語的bonafides有關。德國學者的主導觀點是:“誠信原則的內涵是信任,它在有組織的法律文化中起著凝聚作用,尤其是相互信任,它要求尊重他人應受保護的權益。
當前,我國基層“信訪不信法”現象突出。遇到矛盾糾紛,老百姓選擇選擇信訪而不是打官司。與訴訟相比,信訪解決問題的最大特點是可能啟動行政特別救濟程序,處理社會糾紛的投入相對較低,在壹定程度上更快、更有效、影響更大。
因此,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在於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養人們依法維權和解決糾紛的習慣,通過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使人們相信和依靠法律,在法律框架內保護自己的權利,解決社會矛盾糾紛。
人民網_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