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是“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在大家心目中,體育有兩個作用:壹是爭奪獎牌,為國(包括集體)爭光,這是前半句所指的;二是強身健體,延年益壽,這是後半句的意思。基於前者,人們為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會等國際比賽中“奪金奪銀”而興奮,但我總覺得不能簡單地把“體育繁榮”和“國家繁榮”劃等號;至於後者,很多人熱衷於保全個人生活,對身外是非漠不關心,隱含著對整個社會的無奈。
在運動會開幕式上,胡適發表了講話:“運動會是壹種教育,是壹種訓練,不是壹種遊戲。”他還說大家都在跑,只有壹個人得獎。如果按照平時的成績,我們已經知道會有人拿冠軍,難道不應該參加嗎?不,每個人都應該參加。有了我們的參與,他將是第壹;沒有我們的陪襯,他自己也不是第壹個。正確的態度是:他得第壹,我們搞我們的訓練;他的榮耀也是我們的榮耀。這才是真正的體育精神。在開場白的最後,他還說:“祝妳們所有人光榮勝利,也祝所有人光榮失敗!”"
以此標準,我們可以看出,體育競賽不僅是壹種對抗,更是壹種合作。所謂重在參與,就是體育精神的具體體現。如果說在國際比賽中拿冠軍是榮耀,那就意味著該怎麽做。其實是壹種自私狹隘的觀點。更有甚者,為了獎金,投入訓練,贏了比賽,拿到紙錢!
用這種態度對待運動,永遠不要擺脫輸球的陰影,這壹點很重要。因為兩年後,奧運會將在北京舉行。這個問題不解決,從運動員個性到國民性都會有瑕疵。
到時候就算拿了再多的獎牌又有什麽用呢?
我們有必要扭轉這種局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