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它與人們的社會生活有著最直接、最密切的聯系。
民歌的作者是人民群眾,是人民群眾在長期的勞動和生活實踐中,為了表現生活,表達感情,表達意誌和願望而創作的。過去,勞動人民被剝奪了掌握文化的權利,他們不會讀書,也不會看音樂,而是靠口口相傳,自己作曲,自己演唱,以滿足生活的需要。比如《長工苦》、《招工難》,傾吐長工被詐騙壓迫的悲情;繡荷包表達了姑娘對愛人的思念,對幸福生活的向往。《打夯歌》和《川江船夫歌》表現了勞動者與自然鬥爭的英雄氣概。《蛤蟆花》和《冬絲娘》唱出了小孩子玩遊戲時天真無邪的性格。但“有假詩人,無假民歌”(明、馮夢龍)。民歌所表達的人民思想感情是最真實最深刻的。
其次,民歌是通過廣泛的群眾即興創作和口頭演唱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是無數人智慧的結晶
民歌的創作過程、演唱過程、流通過程融為壹體。在演唱的過程中是即興創作,在作曲的過程中是傳唱流傳。當然,傳統民歌的創作和發展過程是緩慢而自發的。
第三,曲式簡單,平易近人,生動靈活。
民歌的曲式短小精悍,大多以音樂片段為基本結構單位。由單個音樂片段重復構成的分節歌的結構形式在民歌中占有很大比重,民歌的音樂素材和表現手法經濟而精煉。民歌的音調大多帶有濃厚的鄉土氣息和地方色彩。它們與方言語音緊密結合,音樂表現生動,形式靈活生動,無固定節拍,善於變化,對各種內容、歌詞、演唱場合、條件的適應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