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觀念的實質是指法律至上和法治的理念、意識和精神。在西方哲學中,雖然“超越”的內涵在不同的哲學流派和不同的哲學家語境中有所不同,但大多數哲學家都將其視為超越某種限度的意義,而不是全盤否定。
延伸信息“法律浪漫主義”認為法律是萬能的,它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良方。當他們遇到社會問題時,幾乎會忍不住提議制定相關法律。當現有法律無法滿足治理預期時,他們總是希望修改法律。
對法律職能賦予過高的期望和唯心主義思維,是典型的法律浪漫主義情結。法律浪漫主義者忽視了社會關系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以及法律調整對象的局限性和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幹預。
如果無限誇大法律的作用,背離法律的本質和國家建立法律制度的初衷,忽視其他非法律的社會控制措施的意義和作用,法律浪漫主義必然面臨現實困境。
光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