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藝作為中國最具民族民間色彩的表演藝術,在中國整個的文藝發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首先,曲藝是中國民族歷史和民族文學的特殊傳承載體。中國歷史上各個少數民族的史詩以及許多民歌與敘事詩,藉曲藝藝術的“說唱”得以傳播、宏揚和保存。僅以世界聞名的中國三大民族史詩——藏族史詩《格薩爾王傳》、柯爾克孜族史詩《瑪納斯》和蒙古族史詩《江格爾》——的最後完成、定型與保存傳播為例,客觀上主要是依靠民族民間的“說唱”藝人搜集匯總、整理加工並“說唱”表演而得以傳承的。其根本標誌是這些史詩的傳承系統與機制,實際上是以其傳承而形成的史詩“說唱”式曲藝曲種的生存、發展來體現的。至於如漢代敘事長詩與曲藝“說唱”的血肉關系,更是這種現象的有力註腳,毋庸贅言。
其次,曲藝是中國古典章回體長篇小說和許多戲曲劇種所以形成的橋梁與母體。換言之,曲藝在其歷史發展中催生了中國古典長篇小說,孕育了諸多戲曲劇種。中國古典長篇章回體小說《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和《封神演義》等的完成,則是曲藝直接孕育催生的結果。中國由北至南包括吉林吉劇、北京曲劇、山東呂劇、浙江越劇等等地方戲曲特別是其聲腔的形成,也莫不直接源自當地的曲藝曲種,如二人轉、單弦、山東琴書和嵊州唱書。從而使得曲藝同時成為孕育其它藝術的“母親藝術”。
最後,曲藝以其自身的存在,不僅為其它藝術提供了文學題材,而且深刻地影響並培育了中國人的藝術審美情趣及精神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