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人類壹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
7、制止不正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壹切其他權利。
不屬於傳統知識產權範疇的是公民的榮譽權。
知識產權的特征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壹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找法網提醒您,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壹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壹定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