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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紋身用什麽黑色?

在古代,文身,其實叫刺青,也是在文身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起初紋身多用於刑法,稱為“墨刑”,也稱“酷刑”、“面具”。這些字被紋在犯人的臉上或耳朵後面或額頭上,然後用墨水塗抹。

這是對犯人的侮辱標誌,是古代奴隸制五大刑罰之壹,但也是最輕的刑罰。而且當時的文身只用黑色顏料,時間長了傷口會變藍,所以叫文身。那時候沒有人會主動去紋身。畢竟這是犯人也有的標誌。

墨刑最初是用刀刻在人的皮膚上,刻出文字的圖案,然後在身體的刻痕上塗上墨水。雖然是輕刑,但是人的臉比較敏感,拿刀捅臉還是挺難受的。有些人甚至會因為傷口處理不當而感染,最後生命受到極大威脅。到了後世,墨刑的執行者由刀變成了針。

唐朝的時候,據說上官婉兒之前因為得罪了皇帝,被捅了壹次額頭。為了掩蓋這壹點,她幹脆在額頭被刺的地方畫了壹朵梅花。沒想到,在這之後,她整個人變得更美了,讓很多人效仿。當時這種梅花妝很流行,形成了壹股風潮。

後來,紋身越來越普遍。比如魯、史進、燕青都是滿身紋身,有名的婆婆紋身,都是紋身成熟之後才出現的。壹般用墨汁或植物汁作染料,銀針沾染料後將文字或圖案壹個個刺上去。後來,紋身機逐漸出現,紋身技術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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