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既包括了傳統音樂,也包括現代音樂;既包括漢族音樂,也包括少數民族音樂;凡是流傳於民間的具有中國傳統音樂總體風格的音樂作品,都在民族音樂之列,屬於上下級關系。
民間音樂同文人音樂、宮廷音樂、宗教音樂壹樣,均屬中國傳統音樂的範疇,是我國民族音樂大家庭中的主要成員之壹。
過去,由於較少從理論上對它們進行比較,因此,民族音樂、傳統音樂與民間音樂三者在概念的使用上產生了壹定的含混,其實,它們只是中國音樂大概念下因個體之間審視角度的差異而得出的不同結果,其界線是不難區分的。
擴展資料:
傳統音樂主要是從音樂發展的縱向時間關系上得出的概念。它是某壹民族在其固有文化傳統基礎上,通過逐漸積累而發展起來,並在某壹歷史時期流傳的音樂作品。
我國傳統音樂壹般劃分為文人音樂、宮廷音樂、宗教音樂和民間音樂四大類。按習慣,以清末為時限,凡清以前產生的古代音樂作品均可視為傳統音樂範圍。除這些之外,某些外來音樂,如果在音樂活動中已同某些傳統音樂相融合、形成具有中華音樂文化特征的音樂,也可納入中國傳統音樂的範圍。
百度百科—民族民間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