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3日,佛山照明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莊堅毅、董事會秘書鄒建平,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證監局發出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證監局決定立案調查。
2010年9月10日,公司宣布:公司發起設立的青海佛照鋰電正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9月8日在西寧與西寧經濟開發區南川工業園區管委會簽訂了項目投資協議,確定年產2000噸鋰電正極材料項目落戶該工業園區。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公告稱:收到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佛山照明6名高管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稱,2010年、2011年公司在定期報告及臨時報告的信息披露上均存在違法行為。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良稱:依據上述處罰決定,投資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
2014年1月9日,佛山照明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了法院的《起訴書》,原告***計672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計約8900萬元。對於目前遭遇第二批股民訴訟,佛山照明表示:“將積極參加訴訟,案件尚未開始審理,還無法預計訴訟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劉華浩昨日向羊城晚報記者介紹,其代理的股民中單筆損失最大的達132萬元,他預計:“推算原告人數會超過2000人,索賠金額會超過2億。”業內人士預測,此案已成為中國證券維權史上投資者維權人數最多的案例。
2015年6月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佛山照明虛假陳述案進行了二審判決,駁回佛山照明上訴,維持原判,佛山照明向首批955名投資者賠償6041.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