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節”指的是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在民間,經常有“四時八節”壹說,四時為“春、夏、秋、冬”,“ 八節”則有兩種說法,壹種是自然節氣上的八節,壹種是民間習俗上的祭祀節氣,所指各不相同。
自然節氣上的“八節”,早在商代時,就出現了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名稱,周代時,則出現了八個節氣名稱。現在記錄最早的文獻為我國最古老的天文學和數學著作《周髀算經》卷下:“凡為八節二十四氣。”。
《周髀算經》的成書年代現在還有爭論,應該不遲於漢代,文章內容記載了西周初年周公旦和數學家商高的對話,其中提出最著名的為“勾三股四玄五”的“勾股定律”,遠比古希臘“幾何之父”歐幾裏得的幾何理論要早幾個世紀。
在三國時期東吳人趙爽註釋《周髀算經》時,對“八節”的註釋為:“二至者,寒暑之極;二分者,陰陽之和;四立者,生長收藏之始;是為八節。”,“二至”為夏至和冬至,“二分”為春分和秋分,“四立”為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因而,自然節氣的“八節”為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