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和聲,從早期歐洲多聲部音樂的出現,到和聲思維的形成和成熟,再到大小音體系的完全確立,在19世紀結束之前,已經攀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峰(純和聲意義上),成為自己輝煌的黃金時代。19世紀上半葉的歐洲,隨著工業的發展和社會經濟條件的改善,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開始尋求音樂娛樂,許多通俗易懂的音樂作品應運而生。“比如魯賓斯坦的F大調旋律是為家庭鋼琴娛樂而寫的;約翰·施特勞斯家族為舞會寫了很多舞曲,羅西尼和韋伯的序曲也成為當時“流行音樂會”的節目。”[2](p47)流行音樂作為壹種音樂現象出現在19世紀的歐洲。可見,流行音樂的語言直接來源於浪漫主義音樂的早期傳統。自19世紀下半葉以來,流行音樂和浪漫主義音樂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壹方面,浪漫主義音樂向藝術音樂的方向繼續復雜化;另壹方面,流行音樂被歐洲移民帶到了美國的“新世界”。壹開始它的風格變化不大。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非裔美國人音樂的廣泛傳播,如R&B和爵士樂,對流行音樂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經過壹個世紀的發展,它來源於早期浪漫主義的傳統和聲,結合了早期美國黑人音樂的布魯斯風格,並通過爵士樂和搖滾樂得到發展。[3](p48)本文將從音樂的和聲標記、和聲進行、和弦構成、創作思維等方面簡要闡述流行音樂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