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是壹個流動的節日,這意味著它與民間日歷沒有固定的關系。尼西亞第壹次會議(325)確定復活節的日期為春分後滿月(逾越節滿月)後的第壹個星期天。[3]從基督教的角度來說,春分被認為是在3月21日。因此,復活節的日期在3月22日和4月25日之間變化。東方基督教根據儒略歷計算,儒略歷的3月21在21世紀對應於公歷的4月3日,因此在公歷中,他們慶祝復活節的時間在4月4日和5月8日之間變化。
復活節與猶太逾越節聯系在壹起,不僅因為它的象征意義,也因為它在歷史上的地位。
相對較新的元素,如復活節兔子和復活節彩蛋狩獵已經成為節日現代慶祝活動的壹部分,這些方面經常被許多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慶祝。也有壹些基督教教派不慶祝復活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