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又稱“再生水”,是指從汙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生活汙水等非傳統水源中回收的水資源。,經過適當處理後達到壹定的水質標準,並在壹定範圍內重復使用。再生水壹般經過二級處理,其水質指標低於城市供水中的飲用水,但高於允許排入地表水的汙染水排放標準。北京市年汙水處理量已超過6543.8+0億m3,2008年達到6543.8+0.5億m3,其中城區8.4億m3,汙水處理率93%,郊區2654.38+0億m3,汙水處理率48%。汙水利用量從2004年的2654.38億m3增加到目前的6億m3,再生水成為北京不可或缺的新水源。
有五種方法可以使用再生水:
地下水回灌:補充地下水源,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沈降。
工業用水:鍋爐用水、物料溶解、水浴、烹飪、沖洗、水利開采、加濕、稀釋、選礦等。
農業用水:養殖、育苗、觀賞植物等。
城市用水:綠化、沖廁、街道清掃、沖廁、混凝土構件和在建建築物、消防等。
景觀環境用水:休閑景觀環境用水、濕地環境用水、人工濕地建設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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