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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開餐館有哪些手續?

在農村開餐館的手續有:營業執照(工商)、衛生許可證(防疫)、稅務登記證(地稅)、從業人員健康證(防疫)、公安部門預估的暫住證。需要繳納的稅費壹般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地稅);工商管理費(工商)、衛生檢疫費(環衛)、環衛費(城管)等。憑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到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消防、營業執照,再辦理國稅、地稅。申請開餐館需要前置審批,即工商部門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前,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和環保部門的排汙許可證。先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工商所登記姓名。這只是壹個名稱註冊,還沒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時候。因為在取得工商執照之前,妳必須先向妳轄區內的環保部門和衛生監督所申請排汙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排汙許可證申請:先向轄區環保局許可處申請,受理後工作人員上門檢查指導。獲得排汙許可證的兩個必要條件是:樓上不能有居民樓;汙水應納入市政汙水管道。現場檢查人員會根據營業面積的大小來決定安裝哪種油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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