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將手機據為己有的行為不僅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且符合盜竊罪的客觀行為特征。而且,如果涉案手機價值較大,該行為將構成犯罪,屬於盜竊的違法行為。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中,為他人保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