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又被稱之為剩余收益或經濟利潤.剩余收益估價模型中的主要輸入變量也是剩余收益,兩者都以會計收益為基礎,這些貌似甚至雷同的概念在不同應用當中內涵各有不同。因此,對這些概念的厘定是進壹步討論和分析的基礎。
EVA是企業管理、財務會計的壹個新名詞。但EVA概念並不是壹個全新的創造,其思想源於剩余收益(Residual Income),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EVA是剩余收益的壹個新版本(Makelainen,1998)。剩余收益法可以追溯到Alfred Marshall(1890年),Marshall提出了經濟利潤的概念,認為壹家公司要真正地盈利,除補償該公司的經營成本外,還必須補償其資本成本。
EVA 是壹種特定形式的剩余收益,它的壹個重要特征是要進行會計調整。EVA認為GAAP扭曲了企業的投資和收益情況,如研究與開發費(R&D)本是企業的壹項投資卻被計入企業的費用,應對此類項目進行調整以反應業績的真實情況。據斯特恩—斯圖爾特公司的建議,會計調整項目可達150多項(埃巴, 2001)。這些會計調整往往同時涉及到賬面價值和會計收益,因而EVA被宣稱為反映了企業的經濟利潤。但也應看到,這些調整是在會計數據的基礎上進行的,調整後的賬面價值並不是現行的投入資本價值,調整後的收益也並不壹定能代表真實收益,所以EVA跟經濟學中所理解的經濟利潤還是有區別的,實際上它是壹個介於經濟利潤與會計收益之間的業績衡量指標。由於會計調整的復雜性與難以取得的壹致性,壹個簡單的方法是不對會計規則進行調整,而只以資本的市價代替賬面價值,這壹形式的剩余收益被稱為精確的或修正的EVA(Revised EVA,R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