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勒芒的技術規則中,勒芒的樣車尺寸上限是:長4650 mm,寬2000 mm,高1030 mm(指車身底部到車頂,不是地面)。車身的硬頂和敞篷不限,但汽車的動力單元必須封閉在車身內,從前面、車頂和左右方向看不見。
LMP1組發動機規格高,不限缸數和種類。自然吸氣發動機排量小於6升,渦輪增壓或機械增壓汽油機小於4升,渦輪增壓柴油機小於5.5升。這些規定鼓勵車隊使用量產車的發動機。符合LM GT1規格,年產量超過1000臺的發動機,最大排量可擴展至7升。
LMP2集團的發動機規格低於LMP1。自然吸氣發動機的缸數限制在8,最大排量為3.4升。機械或渦輪增壓發動機最大6缸,最大排量2.0升。對於符合LM GT2規格的量產發動機,如果年產量超過65,438+0,000臺,最大排量限制為4.0升,如果年產量超過65,438+0,000臺,最大排量限制為4.5升。
GT1賽車,其尺寸上限為:長5000mm,寬2000mm(不含後視鏡),改裝使用的寬車身部件不能超過100mm。自然吸氣發動機最大排量8升,渦輪增壓發動機最大排量4升。
GT2賽車,最大尺寸為:長4800毫米,寬2000毫米(不包括後視鏡)。自然吸氣和機械增壓發動機的最大排量也是8升和4升,但GT2的改裝程度低於G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