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個習俗不是匈奴獨有的。其實春秋戰國時期,中原地區也有這種習俗。但這並不常見。《左傳》中有這樣的記載,叫做“房屋轉讓”和“繼承”。而且在春秋時期,有很多違背禮教的情況。比如姐姐和哥哥,兒子和後媽。天下烏鴉壹般黑,沒有比這更高級的了。
匈奴是遊牧民族,沒有什麽文化沈澱。處理事情的方式比較簡單粗暴,風俗也不傳統高雅。是代代相傳的。在很多未開化的蠻族地區,這種情況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還有壹個很重要的就是遊牧民族的財產比較簡單。早期的匈奴人居無定所,壹旦父親去世,妻子自然壟斷了壹份財產。如果兒子娶了繼母,就不會有分離。從某種意義上說,有利於提高家庭的凝聚力。
而且丈夫去世的時候,他的小妻子壹般都比較年輕漂亮。這樣的人肯定不會孤獨終老。如果她嫁給別人,她的財產不就白送了嗎?也許妳會因為占有財產而毒死妳的繼子。
說我哥死了以後,我哥娶了我嫂子。要知道,中原的皇帝,經常會有親戚為了權力和權勢互相殘殺。雖然匈奴也會有這種情況,但是相對較少。畢竟以前是壹家人,後來也是壹家人。就算壹個叔叔占了壹個嫂子,將來家庭的地位還是會傳給下壹代的。
而對於遊牧民族來說,可能就沒有那麽多禮儀了。甚至在我父親或者哥哥在的時候,他們也是親密無間,所以在我父親或者哥哥去世之後,他們就很自然的走在了壹起。沒有太多的道德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