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長江大橋管理政策;
1,外地車輛:
24小時禁止非本地機動車和外地牌照的非機動車通行。外地車牌機動車可根據相關交通政策由長江二橋、長江隧道、長江隧道等其他過江通道繞行;外地號牌的非機動車可以輪渡通行。
2.貨運車輛:
除晚23時至次日早6時,允許當地市民中型及以下封閉面包車通行,禁止貨車通行。為保證確需通過大橋的貨物運輸,允許當地中型及以下貨車通行(避開早晚高峰)。(對於特殊作業車輛和拖車,請參考卡車管理)
3.乘用車:
全天不允許公交車通行(公交車和有通行證的當地通勤車除外)。
4.其他車輛:
本市主城區無號牌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摩托車全天禁止通行。
擴展數據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
第十三條根據城市發展規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等實際情況,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車輛總量控制、交通限行等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摩托車的管理,控制市區摩托車保有量。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條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和道路交通狀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組織制定道路交通擁堵處置方案,制定道路交通擁堵治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道路交通管理委員會應當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擁堵的情況和原因。交通信號、道路設施、停車場、公交線路、站點不合理的,及時制定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南京長江大橋重新開放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