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夠註意對象和場合,學會文明得體的交流。
2.耐心傾聽,用心傾聽,根據對方的言語、表情、手勢理解對方的觀點和意圖。
3.自信負責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思路清晰,條理清晰,不跑題。
4.註意表達和語氣,讓自己的發言富有感染力和說服力。
5.在溝通過程中,註意根據需要調整自己的表達內容和方式,不斷提高自己的應對能力。
6.講故事,內容具體,語言生動,復述匯報,完整準確,突出要點。
7.能夠針對適當的話題進行即興演講和準備好的主題演講,有自己的見解,有壹定的說服力。
8.在課堂內外討論問題,積極發表自己的觀點,做到有中心、有條理、有根據,傾聽討論的焦點,有針對性地發表意見。
上述八個目標中,目標2側重於聽力能力,目標3、4、7側重於表達能力,目標1、5側重於溝通能力,目標8是三種能力的結合。可見,語文課程標準中提出的口語交際教學雖然源於以前的口語教學,但其內涵要豐富得多。
過去的英語口語教學只註重學生的“聽話”和“說話”訓練,常見的形式是看圖說話等單向的口語活動,而現在的英語口語教學更註重培養學生日常口語交際的基本能力。
有人認為“口語交際”和“聽說”有本質區別,沒有必要單獨學習和訓練“聽說”,但我們必須看到,“口語交際”和“聽說”沒有本質區別,因為“口語交際”就是聽和說。
沒有聽說就沒有口語交流,只是我們教學的側重點不同。現在我們強調其教學的實用性和交流性是對的,但是目標的細化也可以單獨要求。從現行的語文課程標準中不難看出這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