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傳統習俗中,伴娘是婚禮中很重要的壹個角色,壹般都會請新娘的好友來出任。其實在古代就有伴娘了,不過那時的伴娘和現在的伴娘卻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而且在古代好人家的女孩子都絕不會去當伴娘,這是為何?
先來看壹下伴娘這個職業的起源。伴娘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時期,那時還不叫伴娘,而是稱為“媵”,也就是新娘陪嫁的意思。說得通俗點,就是新娘家的人附贈的通房丫頭或小妾。媵妾的身份低微,壹般都是從娘家的下人中挑選出來的,舉個例子,秦楚聯姻時,羋八子就是作為楚國公主的媵妾陪嫁到秦國的。
妾在古代是什麽地位,相信大家都知道,雖然從法律上妾的合法性也是被承認的,但在嫡庶尊卑鮮明的古代,妾的身份跟正妻的奴婢也所差無幾,永遠要被正妻壓壹頭。同時,對正妻來說,妾也是和情敵壹樣的存在,自然地就會有抵觸和防備之心,所以壹般來說,作為“伴娘”陪嫁過去的女子,日子都不會太好過,而且娘家人也跟著臉上無光。
到了明清時期,伴娘才逐漸發展成壹個職業,不再是陪嫁,而是只負責婚禮那幾天陪新娘,並收取高額費用。不過,在古代鬧伴娘的習俗更甚於今日,婚禮上伴娘要負責給賓客助興,甚至賓客要求與伴娘過夜也是很正常的。因此在好人家眼裏,這種職業跟青樓女子無異,是要被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