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裏行間突出的是“男女平等”的思想。把男女放在同壹個水平線考慮,也是古代儒家道德體系中提倡的真正的“貞操”。
但在古代封建時期,古人的“貞節觀”根本不是這樣。在她們大多數人的意識中,“守貞”是只屬於女性的義務,也是每個女性都要承擔的責任。
以至於連封建時期的女性自己也抱著同樣的想法,把“貞操”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形成了非常扭曲的“貞操觀”。
嫁給自己的“老公”後,就成了老公的財產。即使已經訂婚但尚未結婚的未婚夫去世,他們也要始終保證自己的貞潔,為丈夫守身如玉,甚至殉難。她們寧死也不捍衛自己的貞操。
換句話說,在古代封建時代這些“貞潔”女性的意識中,“貞潔”就是婚前不能和父親以外的任何人有任何身體接觸,婚後不能和丈夫以外的任何人有任何身體接觸,並且壹直保持到去世。
如果與他人有不愉快的接觸,會被視為“不名譽”。對於封建時期的壹些極端女性來說,“失節”意味著失去壹切,於是就有了上面提到的那些“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