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文學是以口頭或書面語言為媒介,表達客觀世界和主觀認識的壹種方式和手段。當文字不僅僅用於記錄(歷史書、新聞報道、科學論文等)。),而是被賦予了其他的思想情感,具有藝術美,可以稱之為文學藝術,屬於語言藝術。
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都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達內心感受,再現壹定時期和地區的社會生活。
作為壹個學科門類,它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和新聞傳播學。文學屬於人文學科之壹,在社會架構的上層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齊驅。
知識擴展:
文學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文學”是指壹切用文字書寫的作品,包括物質文化之外的人類精神和思想的結晶,以及學術、創作、文學、歷史、哲學等各個領域的成就,如我們的先秦文學、文章、文學。
狹義的“文學”不僅強調思想觀念的傳遞,更強調傳播方式的獨特性,講究文字和篇章的美感,或者說是最佳的傳播方式,基本上接近我們今天常用的“文學”的概念。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重要體現,是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達自己獨特的精神世界的作品。
沒有這兩個獨特的特征,就不會有真正的文學作品。壹個傑出的作家是壹個民族精神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了壹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
文學性是以文學作品的文學性為基礎的,文學性是文學經典的基本的、本體論的條件,如浪漫主義、象征主義或詩化,這是文學作品文學性最普遍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