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已經流傳了2300多年。它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古都臨淄。唐宋時期最為繁榮。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和諧與中庸,社會文化心理在大多數情況下重“文誌”輕“武功”。人們推崇謙謙君子的溫柔,卻鄙視孔夫子的好勝精神和武功。在這種社會文化背景下,蹴鞠逐漸從對抗性比賽演變為表演性比賽。
古代蹴鞠規則
1.球場中央豎立著兩根高三尺的球桿,上面的球門直徑約壹尺,稱為“風眼”。
2.蹴鞠選手分兩隊,左右軍(兩隊)兩側各65,438+02或65,438+06人,衣色不同,分別稱為球頭、小球、正握、頭握、左桿網、右桿網、散立。球頭也和球員的帽子略有不同。
3.蹴鞠比賽時,鳴笛擊鼓,左隊隊員先發球。所有的球都是從“球頭”發球,傳給“蹺蹺板球”,然後按規則在“前握”、“頭握”、“左網”、“右網”、“散立”之間傳球。傳球過程中不允許手觸球,也不允許球落地,最後回到”。如果球碰到網上反彈回來,只要沒有落地,我們隊的球員就可以接住球,繼續傳球投籃。球已經穿過了“風眼”,誰通過誰就是贏家。
對方接到球,也是按照規定的傳球路線傳球,然後傳給“球頭”射門。直到球落地,才會以進球數來決定。把球彈給對方幾次,然後傳給副隊長。副隊長會數,直到球正確穩定,再傳給隊長。隊長會把球踢到風眼,勝者為王。正確的球隊拿球也是如此。
蹴鞠的輸贏規則是根據最後按球數來定的,雙方會事先約定好幾個籌碼進行壹局比賽。比賽結束後,雙方球員互相鞠躬以示禮節。獲勝者將得到壹個銀碗和壹塊織錦。失敗者的“丸子頭”將受到懲罰:用白粉擦臉,接受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