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充分考慮經濟聯系、地理條件、氣候條件、民族分布、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地區差異、人口密度等客觀因素。,並把全國劃分為若幹個不同級別和大小的行政區域,設置相應的地方國家機關實施行政管理。
直轄市是省級行政單位,是中國最重要的市壹級。截至2012,65438+10,3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四個省級行政單位,其中* *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中國的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壹樣,都是最高行政單位,所以行政地位和省是壹樣的。但管轄區域與地級市相同,包括區、縣、自治縣。直轄市往往需要更多的居民,通常在整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自治區是壹種行政區劃名稱。我國建國初期,民族自治地方統稱為自治區;根據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自治旗)三級。自治區的行政地位相當於省,是中國最高的行政區域——省級行政區。自治區的建立是基於中國的具體國情,是中國人民統壹行使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與國家的關系是地方與中央之間的關系,不具有獨立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祖國的和平統壹,有利於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中國有五個自治區,分別是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和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