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分為“方”和“師”。兩個名字,“市”比較好理解,“房”是住宅區,也就是說住宅區和商品區是完全分開的,如果不這樣劃分區域,還是要受罰的。這壹制度從先秦壹直延續到隋唐。雖然它可以加強城市管理和防範小偷,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劃分限制了人們的活動自由。所以到了唐朝中期以後,破壞這個李芳體系的行為越來越多,到了唐朝末期,有兩個城市晚上還亮著燈。
北宋時期,這壹體系徹底崩潰,主要原因是商品經濟的發展。許多家庭在街道附近設置了門,商店朝著街道開放,以吸引更多的顧客。流動攤點也被固定店鋪取代,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東京之夢》中,汴京街上有兩三層的酒店、蛋糕店、餐廳等商業區,與房屋、寺廟並存。甚至中央政府辦公樓附近也有各種商業店鋪,夜市非常繁榮。
明代的店鋪也很有意思,有裝裱字畫的,有制衣的,有藥材店的,有各種金銀漆琺瑯店的,有賣書、傘、紙、蔬菜、家具、古玩、膏藥、綢緞的,有酒樓、算命店、花店等。,可以說是數不勝數,基本上和現在的商業街沒什麽區別。
在古代,不僅有壹些像影視劇中那樣出現頻率很高的店鋪。古人也是要生活的,店鋪的存在要滿足人的各種需求,比如衣食住行,棋牌書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