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居冠服?是皇後常服,只要不是什麽超級大的場合,皇後都穿它。在明朝剛剛建立的時候,朱元璋制定了明朝的服飾制度,其中,皇後的常服為雙鳳翊龍冠,外衫則是雙層的,表層為繡龍紋的金色大袖衣,裏層為真紅色大袖衣,再加上霞帔、紅色羅布長裙和紅背子,腰帶則是金玉帶。在經歷了多次修訂以後,永樂年間皇後常服的規制才確定下來,壹般為雙鳳翊龍冠、霞帔、大衫和鞠衣等。
燕居冠的冠口壹般比較小,只有束發冠那麽大,只堪堪將發髻束起來,上面綴以薄紗、點翠、珍珠和鈿花,十分華美精致;大衫是黃色的,材質比較輕薄;霞帔是並列的兩條,上面繡了龍紋,兩側再點綴上珍珠的繡樣;而鞠衣則是大衫之下的衣物,壹般為圓領,寬袖窄口。皇後常服應用於在各種禮儀場合,比如說在冊封禮之後或者宴會之上。冊封禮結束後,皇後需要換上常服,到後宮接受諸妃、女官、太監的見禮和慶賀。
除了常服,規定的皇後服飾就只有冠服,皇後只有在冊封禮、拜見祖先和參加朝會的時候才會穿冠服,其禮儀規制壹般為九龍四鳳冠、翟衣和黻領中單等。鳳冠是以圓形的漆竹冠為框架,然後不停的往上面填充翡翠紗、點翠、珍珠、寶石、鈿花和翠鈿,再加上九條翠龍和四只金鳳,比起燕居冠要更加華麗繁復。
而翟衣則是直領大襟,寬袖大口,在領口、袖口和衣擺處都綴以紅邊龍紋,長度堪比到腳踝的長裙,因此沒有下裳;而中單跟翟衣相似,也在領口、袖口和衣擺處縫以紅邊,再在領口處繡以黻紋樣,其材質為纻絲、紗或羅,輕透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