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飲食
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禁食豬、馬、驢、騾、狗和壹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壹切形象醜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均需經阿訇或做禮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後屠宰,否則不能食用。
2、衣著
回族婦女壹般都頭戴白圓撮口帽,戴蓋頭(也叫搭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壹般都是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壹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
3、婚禮
各地回族婚禮形式多種多樣。比較壹致的程序是請媒人提親、說色倆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親)、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鬧洞房、擺針線、回門等。
擴展資料: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回回”最初為他稱,後來才演變為自稱。“回回”壹詞,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指唐代以來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壹帶的“回紇”人(“回鶻”人)。
“回回”可能是“回紇”、“回鶻”的音轉或俗寫。南宋時,“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紇”、“回鶻”外,還包括蔥嶺以西的壹些民族,這都和現在所說的“回回民族”不同。
十三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地被簽發或自動遷徙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國各地。他們被稱作“回回人”,是當時“色目人”的主要部分,後來他們也就以“回回”自稱了。
參考資料:
回族-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