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貨、訂艙(包括租船、租船、租船)、托運、倉儲、包裝。
(二)監管貨物裝卸、集裝箱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短途運輸服務。
(三)報關、報檢、檢驗、保險。
(四)有關單證的準備和簽發,運費的交付,雜費的結算和交付。
(五)國際展品、個人物品和過境貨物運輸代理。
然而,這些並不是每個國際貨代企業的業務範圍。由於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商務主管部門批準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經營範圍也有所不同。
詳情如下:
1.代表發貨人辦理貨物出口運輸的具體事宜。
安排運輸、包裝、儲存和保管、準備文件、清關和兩檢、監督貨物、結算費用、保險、收集提單以及其他咨詢和服務。
2、代表收貨人辦理貨物進口和運輸中的具體事宜。
安排清關、兩檢、發貨、付款、拆箱倉儲、內陸運輸、空箱返回等咨詢和服務。
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包括:
1.海外展覽(特殊商品)。
貨運代理通常由展會組織者指定,將展品運送到展會現場。貨運代理必須遵守組織者提供的關於運輸方式、目的地國家的具體海關站、展品交付時間以及所需文件的指示。
2.運輸工程貨物(特殊貨物)。
這種運輸是指機場、化工廠、水電廠、煉油廠等大型工程建設中使用的重型機械設備的運輸。從制造商到建築工地。這些貨物的運輸需要有計劃,以確保及時交貨,並可能使用重型起重機、大型卡車、特殊船艙等。這是貨運代理的壹個重要的服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