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我覺得最震撼的是魯迅先生講出來的郭巨埋孩子。“郭居思下基層,願為母葬子。金色的日子給的,在寒冷中發光。”大致的故事是,郭菊家窮,養不起家,想把兒子埋了,省吃儉用給老母親。好在最後挖到了土,挖到了金子,皆大歡喜。
這個故事和魯迅先生的感情壹樣,讓人渾身發冷。不用想著埋兒子挖金子。是藝術加工的結果。不管故事是真是假,如果是假的,就說得通了。如果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恐怕這個孩子永遠活不下去。
郭巨埋葬他的兒子,服侍他的母親,這在兩方面都沒有意義。感情上,母親是親人,孩子不也是他的親人嗎?“兒子可以再要,母親拿不回來”完全把兒子當成了壹個對象,也許是壹個後備勞動力,或者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在他眼裏,孩子不是壹個人;從理性的角度來說,壹個孩子能吃多少食物?
二十四孝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壹部分,它所宣揚的壹些孝文化在今天仍然值得我們學習,這就是道德。但正如馬未都老師所說,道德是有時效性的,社會在進步,人類在發展,道德也應該與時俱進。對待傳統文化,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批判繼承,古為今用,學習值得學習的東西,去掉建德人渣的恐怖故事,比如郭巨埋孩子,這些都不值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