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方面,垂直營銷系統是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統壹組合。壹個渠道成員擁有其他成員的產權,或者是加盟關系,或者壹個渠道成員有相當的實力,其他成員願意合作。垂直營銷系統可以由制造商、批發商或零售商主導。麥康本認為,垂直營銷系統的特點是“專業管理和集中實施的網絡組織,它預先規定了經營經濟和要達到的最高市場效果。”垂直營銷體系有利於控制渠道行為,消除渠道成員追求自身利益而產生的沖突。它們可以從規模、談判能力和重復服務的減少中受益。在消費品銷售中,垂直營銷系統已經成為壹種占主導地位的分銷形式,占總市場的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