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通常有:擡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擡頭:擡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和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和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
註意事項:
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宮室之碑,橋道之碑,壇井之碑,家廟之碑,風土之碑,災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觀之碑,托物之碑等。
前人實行,後人效法,中國的名勝古跡,竟形成獨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範圍極廣的實用文體。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現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寫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時間。也有在墓碑後刻有“福蔭子孫”、“恩澤後代”等詞句,在墓蓋上刻寫“懷念”、“哀思”之類的簡短詞句。在名人墓碑上則有墓主人的生平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