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編造的“天命”、“天罰”等神權思想,是在試圖將自己的統治權力神化、合法化,將反映自己意誌的法律說成是神的意誌的體現。相傳夏朝奴隸主利用“天命”、“天罰”的神權思想開始欺騙奴隸,為王霞的統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擴展數據:
中國法律起源於宗族之間的戰爭,而西方法律起源於宗族內部各種勢力的妥協。西方法律的內容遠比中國廣泛。中國的刑罰始於士兵,西方國家涉及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法律。
夏商朝的“刑代天”服從君王的命令,等於服從天命。利用人們長期以來的圖騰崇拜、祖先崇拜、上帝崇拜的迷信心理,王上“神道之教”,把王上說成是上帝的化身,給王權披上了神權的外衣。
百度百科-夏朝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