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遼國)的軍隊與其他北方少數民族有很大不同。歷史上北方民族被貼上“馬背上的人”的標簽,以騎兵為主要兵種。契丹雖然也很重視騎兵,但其步兵比例很高,接近南方的宋朝。騎兵多以弓箭和長刀為武器,身著輕裝皮毛,所騎的馬也是輕裝上陣。將軍會穿盔甲,戴頭盔,但也崇尚簡單實用。步兵中,戰車會穿著重甲,配有壹定比例的弓箭和長矛。其他步兵為短“半甲”或“衣甲”,多為皮甲,以長矛為主要武器,也有短刀的,帶劍的士兵(即帶劍帶盾的敢死隊)穿小甲完全在皮甲內保護胸背,其余為布衣。契丹是從軍火到武器裝備最接近中原的形態。受漢兵家影響,崇尚隊形和戰術,不強調單兵的個體作用,摒棄完善笨重的個人護具和裝備,因此整體性大大加強。但是契丹軍隊從壹開始就有壹個缺陷,他們的武裝理論來自南方的漢人。所以很多地方並不適合北方的契丹人,尤其是不提倡“男子漢大丈夫”的集體模式論,極大地壓制了北方人的強大戰鬥力和勇猛天性,而壹絲不茍的集體紀律正是北方人的豪放天性所不能適應的。當遇到壹個死心塌地的死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