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分類》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報,由TC114SC3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會)實施,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0級駕駛自動化(緊急輔助)系統不能在動態駕駛任務中連續執行車輛的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有在動態駕駛任務中連續執行某些目標和事件檢測與響應的能力。
1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助)系統在其設計工況下,連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並具有檢測和響應壹些適合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的目標和事件的能力。
兩級駕駛自動化(combined driving assistance)兩級駕駛自動化(combined driving assistance)系統在其設計工況下,連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並具有檢測和響應壹些適合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的目標和事件的能力。
三級駕駛自動化(條件自動駕駛)系統在其設計的運行條件下連續執行所有動態駕駛任務。
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系統持續執行所有動態駕駛任務,並在其設計的運行條件下自動執行最小風險策略。
5級駕駛自動化(全自動駕駛)系統持續執行所有動態駕駛任務,並在任何可駕駛條件下自動執行最小風險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