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皂》通過場景呈現和戲劇性反諷,揭示了儒家倫理維護者的情色想象和潛藏在家庭倫理之下的個人情色欲望,從而解構了傳統儒家倫理。
小說通過場景的呈現,對傳統儒家倫理中的父子倫理、夫妻兩性倫理等方面壹壹進行解構,戳穿衛道士的虛偽面貌,揭示了傳統倫理道德的內在腐朽和傳統家庭倫理道德觀的崩塌和顛覆。在《肥皂》中,兩性倫理可以被概括為“看與被看”的模式,這從兩個層面上體現出來。
創作背景
《肥皂》寫於1924年,這時經過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失敗,“五四”時期的先進的知識分子,更加深刻的認識到積澱在國民頭腦中的封建倫理思想對於政治革命進程的巨大制約作用和發動壹場思想啟蒙運動的必要性。
因此反對封建主義的舊道德和提倡民主主義的新道德,是思想啟蒙運動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文學是宣傳這種運動思想的有利工具,當時的很多作家都堅守著文學的這塊陣地,向封建主義不斷發起猛烈的攻擊,做為文學革命旗手的魯迅也把文學作為投槍和匕首向封建主義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