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為促進創新型企業合理定價,監管部門將充分發揮專業機構投資者在穩定市場和價格發現方面的積極作用,做出有針對性的規則和監管安排。同時,將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特點,本著審慎定價、公平配售、市場穩定和企業長遠發展的原則,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在充分詢價的基礎上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
盡管如此,創新試點企業的股價仍會受到公司基本面、市場情緒、投資熱點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波動。投資者應認真研究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特別關註發行人的風險揭示,獨立判斷,客觀分析,理性選擇,不要抱著壹種新的心態盲目跟風,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可能出現的過度投機行為,監管部門將重點關註以下幾個方面:壹是交易所將繼續加強交易壹線監管,加強盤中實時監控,密切關註市場交易變化,及時發現和處理影響市場局部或整體運行的異常情況。二是充分發揮會員在客戶交易行為中的管理作用,督促會員重點監控頻繁參與炒作的客戶。三是加強投資者教育,加大風險提示,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交易。四是證監會和交易所將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要求,堅決打擊交易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