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化”可以簡單地等同於“結構洞”。“結構洞”帶來競爭優勢,競爭優勢包括信息不平等、信息流操縱等,也是“中心化”設計在社會網絡中的具體表現。
“去中心化”就是減少“中心化”帶來的巨大競爭優勢。去中心化不是說沒有中心,而是把中心從“人”這個不可控的因素移到可控的、中性的因素上,這樣以前的競爭優勢就不存在了。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放權”是壹種“減權”的操作,對個人來說更可控。這樣操作後,整個網絡將成為壹個“細胞組織”,很難相互影響,因此更加穩定,但同時也面臨著新鮮空氣難以進入的問題。
為了更清楚地區分“集權”和“分權”的概念,我們可以通過下表直觀感受壹下:
互聯網放大了人性,使人以個人的方式面對整個人類。信息的產生、存儲、轉發都是以人為本,網絡讓信息流通。
Paul Baran在1962寫的壹篇文章《論分布式社區網絡》中提出了分組交換的概念,並直觀地描述了三種不同的連接狀態。
“集權”是絕對的,“分權”是相對的。從集權到分權的演變是壹個從樹到圖的過程。
結合以上三個圖,Baran認為網絡結構包括集中和分散兩種狀態,分散是兩種成分的中間過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