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主要程序:
1.風險評估(不可避免的程序)2。控制測試(可能的程序)3。實質性程序(必然程序)
七種方式:
1,做好前期預算審核;2.過程跟蹤審計方法;3.數據的比較分析;4.現場調查取證;5、挖掘分析法;6、取樣方法;7.外圍調查方法
根據審計工作的順序與會計業務處理程序的關系,審計的壹般方法可分為順序審計法和逆向審計法。
(1)跟進法。也稱正查法,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程序進行分類檢查的壹種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憑證的時間順序進行檢查,逐壹核對。
(2)逆向調查法。也稱反向核對法,是在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的相反程序進行核對的過程中,對照記賬程序進行核對的壹種方法。審計方法根據審閱經濟業務資料的規模和收集審計證據的範圍而不同,有詳細調查和抽樣兩種方法。
(3)詳細調查法。明細審計又稱詳細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的全部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報表)進行詳細檢查,以判斷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的壹種審計方法。
(4)抽樣方法。抽樣審計又稱抽樣審計,是指從被審計單位壹定時期的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報表)中抽取壹部分進行審查,然後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進行判斷和評價的壹種審計方法。
隱蔽工程審計是建設審計全過程的重要環節。由於隱蔽工程的隱蔽性,其審計工作往往需要壹些特殊的技巧和方法。加強和重視施工隱蔽工程的審核,對於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