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國家選擇什麽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
經濟發展水平是指壹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規模、速度和所達到的水準。反映壹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常用指標有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人均國民收入、經濟發展速度、經濟增長速度。
經濟發展水平是計算各種動態分析指標的基礎。壹般是指絕對數水平,也可以是相對數水平和平均數水平。依據在壹個動態數列中所處的位置,分為最初水平、最末水平、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擴展資料:
經濟發展指標的衡量
對壹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水平,可以從其規模(存量)和速度(增量)兩個方面來進行測量。所謂“經濟規模測量”是指對壹個國家在特定時間範圍裏能夠生產出來的財富總量,包括從基本的生活用品到復雜的生產資料,再到各種文化和精神產品等財富的總量。
在對經濟規模的 測量中最常用的指標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它綜合性地代表了壹個國家或地區在壹定時期內所生產的財富(物品和服務)的總和。
此外,對經濟規模的測 量又分為對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測量。絕對規模只是測量壹個國家或地區在特定時期內的GDP總量,而不論這壹規模的GDP是多少勞動力創造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