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妳可以要求企業和妳簽訂勞動合同。根據& gt第十條第二款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妳不想繼續在這個工廠工作,無論公司同意與否,妳都可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報酬。記住要保存好在這個工廠工作的所有證件。
4.解決問題的步驟:先和企業協商,如果沒有結果;向妳單位所在的村委會勞動保障中心投訴,如果沒有結果;可以向妳單位所在城市的勞動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仲裁的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