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3”指語文、數學(沒事、理科)、外語;“X”表示“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300分,其他科目滿分150分,總分750分。
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參考。
2.考試科目及時間:
6月7日9: 00-11: 30中文
6月7日15: 00—17: 00,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
6月8日9: 00-11: 30,綜合文科或理科。
6月8日15: 00—17: 00外語(筆試前進行聽力測試)。
3.省內高校藝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等專業考試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統考”);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考試由省屬高校共同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聯考”);體育專業考試,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報考外語專業並對外語口語能力有要求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語考試,由省招考中心在高考成績公布後組織實施。
4.全國統考科目題(含分題)、參考答案、分級參考分類、保密期限、知識範圍等按照教育國家秘密範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規則按國家秘密事項管理;考生答題卡(含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