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分類:壹般可分為指定設備、自備設備、場館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指定設備由比賽雙方使用。為了避免出現差異,需要事先明確設備的品牌(商標)、生產廠家、規格;自備器材是運動員自己使用的器材。
如球拍、帆船和劃艇、船槳、運動服、護具、鞋帽等。場館設備是指比賽和訓練場館的設施設備,如各種球門、架、擋板、計時記分設備、裁判設備等;其他器材主要指非競賽器材,壹般為體能訓練、健身活動、運動娛樂器材。
兒童體能智力裝備學校的運動器材管理人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1,學校體育器材應分類、登記管理。損壞的設備應及時註銷,做到賬物相符。
2、未經允許,外人不得進入運動器材室。
3.按照“誰借誰負責”的原則,上課用的器材需要登記,下課後按數量歸還,放回原處。如有丟失或損壞,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4、經常檢查設備,做到及時更新、幹燥、上報、丟失、增加。保證學校體育活動的正常開展。
5、不定期到室內衛生運動室,保持室內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