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築工程概論培訓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建築建築學、結構工程的基本理論和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發、施工和管理的能力,能夠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道、路橋、礦山等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高級工程技術工作。
三、建築工程就業方向1。勘測工作:勘測和測量房屋所在地段的地質和地形;提供地質、水文資料和地形圖;對建築結構基礎的設計提出建議;對不良地基的處理提出了建議。
2.結構設計工作:確定建築結構所承受的荷載,合理選擇結構材料;正確選擇結構體系和結構形式;解決結構承載力、變形、穩定、抗傾覆等技術問題;解決結構的連接構造和構造方法。
3.施工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現場布置;確定施工技術方案,選擇施工設備;建築材料的采購、檢驗和使用;熟練的技術人員和勞動組織;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4.項目經理的主要工作:項目經理的工作;監理工程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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