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設計-招標-施工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世界上最常見的,世界銀行、亞行貸款項目和基於FIDIC合同條件的項目都采用這種管理模式。
2.CM模式:
也稱階段承包法,業主在項目初期聘請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顧問,即CM經理,參與項目並負責設計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它打破了過去設計圖紙完成後再進行招標施工的連續施工模式。
3.設計-施工方法:
即項目的原則確定後,業主只選擇唯壹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和施工。設計和施工承包商不僅負責設計階段的費用,還可以通過競標選擇分包商或使用公司的專業人員來完成項目,包括設計和施工。
4.交鑰匙模式:
它是壹種特殊的設計施工方式,即承包商向業主提供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融資、購地、設計、施工、竣工後向業主移交在內的全套服務。
5.建設運營移交模式(BOT模式):
建設-運營-移交模式被稱為BOT模式。BOT模式是20世紀80年代在國外興起的壹種依靠私人資本進行政府基礎設施項目,或者將國有基礎設施項目私有化的項目管理模式。
6.工程承包模式:
簡稱PMC模式。即業主聘請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代表業主對項目組織實施的全過程或幾個階段進行管理和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三條* * *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內容和權限書面告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