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招標有以下幾種方式:
(1)公開招標,招標單位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發布招標廣告,所有有意向的承包商均可參加資格審查,合格的承包商可購買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二)邀請投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的,應當先辦理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招標人應當具備招標項目相應的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有能力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二、建築工程投標需要哪些資料?
建設工程招標所需資料包括:
1,公開招標應攜帶資料,初步設計批文或方案批文;
2.開戶銀行的資金證明;
3、工程施工公開招標審批登記表;
4.招標公告;
5.招標代理合同附有代理人名單或自行招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