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二,工作職責不同。總經理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況。運營總監有權對總經理的決定提出建議,但無權執行。
區別三,工作權限不同。總經理負責審批整個公司的全面質量、生產、經營、方針和目標,或者任免公司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運營總監擁有公司生產經營的計劃權、建議權、否決權和調度權。
區別4。工資待遇不同。國內知名公司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平均在50-654.38萬元之間,跨國公司或企業可能更高,或者有相應的股票期權作為補償。運營總監主要關註團隊的表現或者承諾的薪酬。
差異5。專業要求不同。對於正規大中型企業,總經理應具有10年以上的企業管理經驗和至少5年的高級管理經驗。對於中小企業或者創業型企業,要求要低很多,往往要看企業的實際發展階段和情況。壹般來說,運營總監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驗,4年以上高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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