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戰國末期史書《世本》記載,“榮成造歷,大鬧造甲子”,“二人皆是黃帝之臣,自黃帝元年(公元前2697年)起,甲子開始每六十日為壹日,甲子為壹周壹次”,大鬧“采五行之情,占鬥機之建,始甲乙慶日,謂之幹;醜子以月為名,名曰支。天上有事,白天用,地下有事,月亮用。陰陽之別,謂有名之分支。”
從上面的史料記載可以知道,上古時期的人們從黃帝時代就開始創造天幹地支,用它來記錄日月星辰,後來發展到日期、時間、名稱(人名)等等。這些天幹地支的來源,在後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上再次得到了證實。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天幹地支的出現,在我國正確標記年、月、日、時的方法上,開啟了壹個新的裏程碑。這種用文字計時的方法壹直沿用至今,我們都知道的日歷年、月、日、時的方法都起源於此。隨著阿拉伯數字的方法在清末傳入中國,新中國成立後(公元1949年),根據國際慣例,國家也改為數字歷法年、月、日的方法,史稱“公歷法”,從而讓這個古老而文明的國家進入了公歷和農歷並存的時代。
天幹地支,簡稱“幹支”,在我國古代歷法中被稱為“十日支”,醜子毛寅·辰巳在午時申請了“十二地支”。旬支和十二地支依次搭配,形成六十個基本單位,它們以固定的順序相互配合,形成了最基本的年、月、日紀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