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或士兵證、來往大陸通行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因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可提交所在單位出具並經地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證明,並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必須憑此證及其他所需證件參加考試。證書副本由測試中心保存兩年。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見習(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見習(或實習)滿壹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執業時間、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為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五)曾在傳統醫學下學習或有專長的人員報考醫師資格考試,需提交傳統醫學下學習證明、傳統醫學技能專長證明和曾在傳統醫學下學習並有專長的醫師資格考試證明。
香港非內地學歷考生現場審核地點為深圳;澳門非內地學歷考生現場審核地點為珠海;臺灣省內非大陸學歷的考生,本著就近、自願的原則,可在中國大陸任何壹個考點進行現場審核。
考生應在審核現場認真核對確認報名信息,簽名確認後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註冊信息與審核事實不符的,壹經核實,按照《衛生部關於修改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發〔2008〕3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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