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組織的特點是層級結構。壹個企業,它的高層、中層、基層管理者形成壹個金字塔結構。董事長和總裁位於金字塔的頂端,他們的指示最終通過壹級管理層傳達給執行者;基層的信息經過層層篩選,最終到達最高決策者手中。
傳統層級結構的組織形式源於古典管理理論中的“管理範圍”理論。根據管理範圍理論,由於精力、知識、能力和經驗的限制,壹個管理者能夠管理的下屬數量是有限的。隨著下屬數量的增加,可能的人際關系數量會成倍增加,信息量和管理難度也會增加。當下屬的數量增加到壹定程度,就超出了管理者能夠有效管理的範圍。而且級別越高,壹個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屬就越少。通常情況下,基層管理者能夠有效管理的下屬人數為15至20人,中層管理者能夠有效管理的下屬人數不超過10人,高層管理者能夠有效管理的下屬人數不超過7人。
當壹個組織的人數確定後,由於有效管理範圍的限制,需要增加管理層次,而管理層次與管理範圍成反比。
在傳統的管理模式下,當組織規模擴大,管理範圍有其極限時,管理水平就會逐漸提高。那些大型跨國公司的員工數量可以達到幾十萬,管理層次就更多了。據說IBM的管理層最多高達18層。